2022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情况简报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24 17:38:47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织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全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全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卫生资源
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均占有量持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22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59531家,其中:医院?1812家,基层医疗机构56636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31家,其他机构352家。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1576家,增长2.7%,其中:医院增加50家,基层医疗机构增加1497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增加77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48家。全省三甲医疗机构(含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159家,较上年增加12家。
医院:按机构类别分,全省综合医院967家,中医医院203家(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4家)、专科医院595家、护理院47家;按医院等级分,三级医院270家、二级医院644家、一级医院477家、未定级医院421家;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736家、民营医院1076家。
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乡镇(街道)卫生院116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729家、门诊部(所)27434家、村卫生室25304家。与上年相比,门诊部(所)增加1652家;由于撤停并改等原因,村卫生室减少144家、卫生院减少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7家。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全省妇幼保健机构132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4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5家、卫生监督机构147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30家、采供血机构49家、急救中心(站)57家、健康教育机构47家。与上年相比,急救机构增加4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增加3家,卫生监督机构减少4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减少4家,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减少61家,采供血机构相对稳定。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止2022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拥有住院床位60.8万张,其中:医院49.7万张(内:民营医院12.9万张),卫生院6.7万张,妇幼保健机构2.8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7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9万张。与上年相比,床位总量增加1.9万张,增长3.3%。按照常住人口统计,全省每千口床位4.81张,较上年增加0.16张。
(三)在岗职工数。截止2022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11.2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1.8万人、管理人员10.5万人(内:仅从事管理的人员4.0万人)、工勤技能人员9.8万人、其他技术人员5.6万人。与上年相比,职工总量增加4.9万人,增长4.6%;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3万人,增长4.9%。
按人员类别分: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3.5万人,注册护士42.1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1.4万人(增长4.4%)、1.9万人(增长4.7%);技师5.4万人(含:检验技师3.3万人、影像技师1.2万人、康复技师0.7万人),较上年增加0.6万人。
按机构类别分:医院在岗职工66.3万人(内:民营医院12.4万人),基层医疗机构34.5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2万人,分别较上年增长4.1%、5.1%、3.4%。
按执业类别分:2022年,全省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医师分别为23.4万、5.7万、3.3万、1.2万人,占医师比重分别为69.7%、16.9%、9.7%、3.7%。全省全科医生 共4.6万人(其中:注册为全科医师专业的4.4万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数0.3万人)。执业(助理)医师中,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0.6万人。
按学历职称分: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在岗职工9.5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岗职工46.7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0.3万人、3.3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人数9.0万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9.8%;拥有本科以上学历40.9万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4.6%。
千人口指标:按常住人口统计,2022年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5人,注册护士3.32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12人、0.1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3.67人,较上年增加0.55人。
(四)设备。截止2022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112.0万台,比上年增加12.8万台(增长12.9%),其中:10-49万元设备22.3万台、50-99万元设备3.6万台、100万元及以上设备3.6万台。
(五)卫生总费用。 2021年,全省卫生总费用8064.0亿元,占全省GDP的6.5%,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966.4亿元,社会卫生支出4014.1亿元,个人现金卫生支出2083.5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24.4%、49.8%、25.8%。与2020年相比,全省卫生总费用总量增长14.0%,占GDP的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
二、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门诊量减少,住院量增长,互联网诊疗人次不断增加,居民看病、就医需求有序释放。
(一)医疗服务量
诊疗量:2022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8.04亿人次,其中:医院3.78亿人次,基层医疗机构3.77亿人次(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94亿人次,村卫生室0.84亿人次,门诊部(所)0.99亿人次),其他医疗机构0.49亿人次。与2021年相比,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下降1.4%。
住院量:2022年,全省医疗机构出院人次达1752.6万人次,其中:医院1438.2万人次,卫生院169.1万人次,妇幼保健院127.8万人次,其他机构17.6万人次。与2021年相比,出院人次增长1.3%。
手术量:全省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手术量达1009.6万人次,其中:医院907.3万人次,妇幼保健院88.3万人次,其他医疗机构14.0万人次。与2021年相比,手术人次增加4.8%。根据住院病案首页统计,全省医疗机构四级手术 占比10.8%,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四级手术占比13.3%。
(二)医疗服务分布
按隶属关系分,2022年省部属、市属、县(区)属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基层医疗等机构)总诊疗人次分别为0.50亿、1.26亿、6.28亿人次,分别占总量的6.3%、15.7%、78.0%(2021年分别占6.4%、16.0%、77.6%);出院人次分别为216.5万、482.1万、1054.0万人次,分别占12.4%、27.5%、60.1%(2021年分别占12.6%、27.0%、60.4%)。
县域医疗机构:全省57个县医疗机构总诊疗1.92亿人次、出院463.8万人次,分别占全省总量的23.8%、26.5%。与去年相比,总诊疗人次、出院人次分别增长2.8%、0.3%,占比中总诊疗人次提升1.0百分点,出院人次下降0.3个百分点。
基层医疗机构 :2022年,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3.77亿人次,占全省总量的46.9%,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3.6%,卫生院增加7.1%,门诊部(所)增加5.0%,村卫生室减少3.7%。与2021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增长0.7%,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
全年基层医疗机构出院180.3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减少3.0%;基层出院人次占比10.3%,较去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三)医疗服务效率
2022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68.5%,其中:医院72.2%(三级医院:78.2%、二级医院:69.9%),乡镇卫生院47.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8%。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下降1.7个百分点,其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下降2.1、1.3、1.7个百分点。
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9日,较上年下降0.3日,其中:医院8.3日、乡镇卫生院5.9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日。
(四)医师工作负荷
2022年,全省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4人次,日均担负住院1.9个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9人次,担负住院1.0个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8.3人次,担负住院0.1个床日。
三、收支与费用
医疗机构收入总量增加,次均门诊费用上升,次均住院费用下降,收入结构调整。
(一)收入支出
202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医疗收入占比分别为18.2%、72.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占比下降0.6个百分点;医疗收入增加3.1%,占比下降2.3个百分点。
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占比26.8%、耗材收入占比13.6%、检查化验收入占比29.1%,医疗服务(挂号、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项目)收入占比30.5%。与2021年相比,药占比降低0.1个百分点,耗材占比下降0.2个百分点,检查化验占比提高0.3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高0.1个百分点。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费用中人员经费支出占比40.4%,比去年下降0.5个百分点;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比40.1%,比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
(二)医疗费用
1.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2022年,全省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80.0元,较上年上涨7.8%;次均住院费用13857.5元,较上年下降1.8%,其中:公立医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361.8元、14181.6元,分别较上年上涨7.5%、-2.4%。
2.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费用。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146.7元,较上年上涨18.9%;次均住院费用4375.8元,较上年下降2.2%;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96.2元、3152.3元,分别较去年上涨9.3%、0.4%。
四、中医药服务
全省中医药资源不断增长,服务利用效率提升,中医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提升。
(一)中医资源
截止2022年底,全省中医类医疗机构总数达2.42万家,较上年增加535家,其中:中医医院203家,中医类门诊部309家,中医类诊所5609家,中医村卫生室(行医方式以中医、中西医结合行医为主)18063家。全省医疗机构设置中医床位8.4万张,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3.8万人,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3.8%、12.4%。基层医疗机构中,有9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5.2%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满足城乡居民中医服务需求。
(二)中医服务
2022年,全省医疗机构提供中医门诊服务1.87亿人次,占全省总量的23.3%,其中:中医类医院6267.9万人次,中医类门诊部(所)2037.3万人次,中医类村卫生室6056.5万人次,其他机构中医科4361.7万人次。与上年相比,中医门诊服务总量增加0.9%,占全省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
全省医疗机构中医住院服务量达244.2万人次,较上年上涨2.4%,占全省总量的比重为13.9%,其中:中医类医院出院210.1万人次,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出院34.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