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务中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06 09:03:15
因我中心办公用房点多、面广、线长,并有机房、仓库和培训中心等消防重点部位,且气体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等设备需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维护。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务中心(广东省卫生健康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务中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三、项目地点及主要消防设施
序号 | 地 址 | 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主要消防设施 |
1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 | 办公用房 | 588 | 气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设备、消防器材 |
2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二楼 | 办公用房 | 298 | 消防栓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疏散照明设备 |
3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63号 | 办公用房仓库 | 372 | 气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消防器材 |
4 |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仓边路37号 | 培训中心 | 120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疏散照明设备 |
5 |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道白云大道北1743号 | 仓库 | 750 | 消防器材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及微型消防箱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陆万贰仟元。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采购项目有关要求
报价供应商(乙方)需配备消防注册工程师或中级技能人员(人证合一)负责我中心(甲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每月对甲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甲方,提出整改方案并协助甲方消除安全隐患。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消防系统抢修通知后,遇紧急故障的(以甲方认定为准)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一般性故障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需要更换配件(非易损件)时,按双方协商结果购买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并调试开通,恢复系统的正常工作。
七、报价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价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通过备案;具备消防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要求,在2022年5月11日前,将营业执照和报价方案(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发至邮箱:wsjkw_zhucz@gd.gov.cn,逾期无效。
3.报价方案的价格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方案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项目采购联系人:朱成忠,电话:020-838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