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改造与接口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6-08-22 10:57:00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74015-003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改造与接口升级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1.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拟指定从唯一的供应商(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拟采购的内容
2.1.采购预算:30万元人民币
2.2.项目要求、需求内容:
1 项目背景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于2012年起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建设工作,构建了一个以服务为中心的,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为目的的“一站式”服务系统。
经过近三年的建设和完善,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100%在线申请、100%网上全流程办理和100%三级办事深度,100%的事项实现了零跑动。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获得全省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2016年3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要求省直部门统一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统一申办受理;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要求于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全省的推广工作,2016年5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要求省直部门加强本部门与主厅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接入省统一申办平台,丰富手机版业务应用和两页服务内容,按照规范要求实施证照电子化,共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同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150号)、《关于对“双公示”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函》(粤信用办函〔2016〕2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双公示”信息展示格式规范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6〕3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完善信息化支撑,及时归结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门户并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用广东”网站等系统进行对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与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创新,有效解决群众办事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和公开渠道,全面实现我省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更全面、更方便、更贴心地为公众服务,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拟对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省卫生计生委一门式、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及“双公示”系统。
2 建设目标
l 一网式网上办事系统接口改造,实现“一网式”办理
根据省政府关于统一全省“网上申办平台”的要求和技术规范,迁移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至省统一申办平台,开发相应接口,与委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实现省网上统一申办平台申办受理。
l 完善电子证照库,建立全省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数据库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委电子证照库,并将存量证照电子化,实现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和相互调用。建立全省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数据库,并与卫生监督执法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在线查询,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l 完善专题数据库
根据行政审批系统的结果,建立消毒产品数据库、涉水产品数据库、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据库、大型设备数据库、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数据库等专题数据库,与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对接,为卫生监督执法、综合卫生管理和卫生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l 实现审批系统移动版
开发行政审批移动版,与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系统对接,实现手机等移动终端查询、浏览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填写办理意见等功能。开发微信接口,实现微信绑定与统一验证,实现审批人快速登录、审批状态信息主动推送至申办者微信等功能。
l 建设“双公示”系统
按照省统一标准与规范,建设卫生计生委“双公示”系统,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展示,并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用广东”网站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3 建设原则
l 实用性:满足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及双公示系统日常管理和业务应用需求,避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不合实际的“花架子”;
l 先进性:选用的技术要求先进,符合国际信息技术发展方向;
l 经济性:性能价格比要高;
l 开放性:选择的信息技术与产品符合开放互联的国际标准;
l 安全性
Ø 系统采用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系统具有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Ø 充分应用身份识别与验证、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保护公众隐私。
l 可靠性:系统设计与配置具有与管理和业务需求相适应的系统可靠性;
l 易操作性
应用系统应便于操作,便于建立互动式操作界面,界面友好。
l 统一性
Ø 统一技术标准;
Ø 统一代码体系;
Ø 统一信息交换规范;
Ø 统一服务规范。
l 升级的简便性:可进行在线软件升级;
l 可扩充性
Ø 系统宜采取分布式等技术,保证系统的扩充能力;
Ø 子系统和模块均采取构件形式,便于扩充。
4 系统架构设计
总体架构采用应用平台技术,基于组件式的应用开发,应用系统在系统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的基础上构建,使总体架构具备高度灵活性、可重用性。总体架构所提供的公用组件服务既节约投资又为业务系统的快速开发提供保障;具备很好整合能力和可扩展能力,为将来可能出现的数据、应用、用户界面集成,可以快速将新的应用部署到架构中来。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及双公示系统建设以安全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为根本原则,在以确保信息安全性为首要条件的基础上,既要满足现行的业务需求,又要适当考虑将来的发展需要;尽量采用成熟的技术和产品,有效地利用通行的硬件、软件、网络等资源,能够边建设边见成效,防止系统建设的失败和反复。从行政许可申请各事项整体出发,涵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角色),流程节点清楚,功能任务明确,过程整合适度、配套全面。
5 建设内容
5.1 一网式网上办事系统接口改造
5.1.1 系统简介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完整办事事项为对象,探索整合优化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业务运行流程和管理规范,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审批模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全省的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均在这一个系统中解决,公众不必记录多个网址、多个用户名和密码,直接一站式、一门式申请登记。在本系统的建设过程中,除了扩展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的申办事项范围,将全省的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本系统管理外,还须延续中心已有的建设成果(100%在线申请、100%网上全流程办理和100%三级办事深度【到现场不超过1次即可办结】,100%的事项实现了零跑动)
5.1.2 效益评估
l 一网式申办,便捷服务
全省的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均在这一个系统中解决,公众不必从系统申请,实实在在为公众着想,尽力提供最便捷的服务为民。
l 模板管理,统一标准
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系统将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申办表以模板形式内置,在确保兼容各类事项申办表多样性的同时,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统一管理,最大程度实现信息的复用。
l 电子存档,低碳环保
系统所有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存档,便于随时调阅的同时,低碳环保,顺应了时代的需求及其发展趋势。
5.1.3 系统功能要求
l 接口开发。按照省统一标准与规范,对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发接口与网上办事大厅省主厅进行对接,实现办事人员通过全省统一入口申办,审批人员通过省卫生计生委自建后台审批。
l 数据同步与共享。按照省统一标准与要求,通过前置机等方式实现网上办事全流程数据同步、交换与共享。
l 表单定制。通过省统一申办系统后台对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进行设计;表单正式发布后,用户可实现在线填写申请表单提交,并查看所申办事项的办事指南。
l 数据库调用。用户在申办过程中可通过交叉调用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数据库获取相关产品等历史信息。
l 附件上传。网上办事过程的所产生的附件可按照省统一标准与规范进行数据交换,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省主厅、卫生计生委办事窗口之间同步互相调用。
5.2 完善专题数据库
5.2.1 系统简介
根据行政审批系统的结果,完善消毒产品数据库、涉水产品数据库、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据库、大型设备数据库,建设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数据库等专题数据库,与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对接,为卫生监督执法、综合卫生管理和卫生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5.2.2 效益评估
l 节约人力:专题数据库通过各级系统之间的对接,提高了信息的重用性,除了具有高效性、实时性等特点外,还将人力从重复的信息录入中解救出来。
l 数据共享:各环节产生的数据可供事项申办、工作查询、卫生监督执法等业务使用。标准化的信息更便于数据分析利用。
l 智能纠错:使用标准、统一的信息与数据字典,准确描述产品等信息,避免手工输入错误。
5.2.3 系统功能要求
5.2.3.1 消毒产品库建设
l 通过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中消毒产品许可审批形成的业务数据,建设相对独立的消毒产品库;
l 改造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在消毒产品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采集消毒产品的情况;
l 抽取消毒产品的信息,构建消毒产品数据库,实现消毒产品的管理。
5.2.3.2 涉水产品库建设
l 通过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中涉水产品许可审批形成的业务数据,建设相对独立的涉水产品库;
l 改造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在涉水产品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采集涉水产品的情况;
l 抽取涉水产品的信息,构建涉水产品数据库,实现涉水产品的管理。
5.2.3.3 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库建设
l 通过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中的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形成的业务数据,建设相对独立的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库;
l 改造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在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的事项办理过程中,采集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情况;
l 抽取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构建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据库,实现放射诊疗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
5.2.3.4 大型设备库建设
l 通过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中大型设备审批形成的业务数据,建设相对独立的大型设备库;
l 改造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在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发放的事项办理过程中,采集大型设备的情况;
l 抽取大型设备的信息,构建大型设备数据库,实现大型设备的管理。
5.2.3.5 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数据库
l 通过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中的医师护士医疗机构审批形成的业务数据,建设相对独立的医师护士医疗机构库;
l 改造广东省卫计委网上办事审批系统,在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的事项办理过程中,采集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的情况;
l 抽取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的信息,构建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数据库,实现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的管理。
5.3 建设电子证照库
5.3.1 系统简介
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大力创新网上“一网式”政务服务,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立健全统一申办受理机制,强化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推行“统一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目录、统一业务规范、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效能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一网办事”,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委电子证照库,并将存量证照电子化,实现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和相互调用。建立全省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数据库,并与卫生监督执法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在线查询,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5.3.2 效益评估
l 数据共享:将存量证照电子化,实现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和相互调用。与卫生监督执法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证照信息的在线查询与相互调用。
l 同步签发: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为证照信息共享提供依据,为证照的在线年审奠定基础;
5.3.3 系统功能要求
按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规范和目录,改造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委电子证照库,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同时通过二维码的应用实现在线验证、在线打印等功能。梳理本系统省市两级办事所需要的前置证照和办事结果证照目录。对纳入电子证照服务目录的证照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根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对电子证照相关最新标准,对全省卫生电子证库进行改造深化。
l 电子证照标准改造:根据卫生证照内容结合最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建设标准调整相应字段信息;
l 电子证照接口改造:根据最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建设标准调整。
l 历史存量数据梳理:整理数据库的历史数据,比对已发纸质、仍在有效期内的证照存量数据,形成准确可用的存量历史证照数据库,用于证照数据共享与接口调用。
5.4 升级申办审批系统移动版
5.4.1 系统简介
参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指南》,在现有审批系统移动版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梳理手机可办业务。对现有业务功能及事项进行扩展,精简现有的办事事项,将移动审批系统账号与微信账号绑定,通过微信账号直接登录移动审批系统,读取待办,进入待办办理业务。
审批系统移动版,基于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开发建设而成,可将移动审批系统账号与微信账号绑定,通过微信账号直接登录移动审批系统,读取待办,进入待办办理业务。
5.4.2 效益评估
l 随时随地移动审批:用户可在移动端进行包括经办人审核、专家组评审、主管处长审核、处长审核和主管主任审批等操作;
l 便利的微信账号绑定:审核审批及申办用户可通过审批系统账号绑定微信账号,绑定完成后,系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菜单直接访问审批系统的待办列表及主动向申办者推送审批状态信息。
5.4.3 系统功能要求
l 微信绑定
通过微信绑定审批系统,对用户身份进行统一验证。审批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访问审批系统,进行审核审批操作。
l 审批信息推送
申办者关注指定官方微信公众号,并与个人账号绑定、验证后,相关审批事项审批信息将会主动推送至个人微信,包括申请回执、补证通知、审批环节变更、领证通知等;同时也支持申办者通过微信主动查询审批状态信息。
l 经办人审核
经办人可以使用系统查阅本次申请事项的简况、资质资料、上一步工作人员的意见等信息。
l 专家组评审及考核
专家组评审人员可以使用系统查阅本次申请事项的简况、资质资料、上一步工作人员的意见等信息。
l 主管处长审核
经办人可以使用系统查阅本次申请事项的简况、资质资料、上一步工作人员的意见等信息,提供批量审核功能,可以按分类审核完一批资料。
l 处长审批
经办人可以使用系统查阅本次申请事项的简况、资质资料、上一步工作人员的意见等信息,提供批量审核功能,可以按分类审核完一批资料。
l 主管主任审批
经办人可以使用系统查阅本次申请事项的简况、资质资料、上一步工作人员的意见等信息,提供批量审核功能,可以按分类审核完一批资料。
5.5 建设网上双公示系统
5.5.1 公示目录管理
有相关权限的人可对双公示事项的目录进行管理,管理功能包括修改、删除、新增,系统自动记录管理痕迹。此外,用户还可以对公示目录进行查询。
5.5.2 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公示
5.5.2.1 编制
自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中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列表,供公示人员参考与选择。
有相关权限的用户可自行新增行政许可审批信息,也可以EXCEL等格式导入至系统中。
5.5.2.2 公示
将已审核通过的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在广东省卫计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等动态信息。
5.5.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5.5.3.1 编制
自广东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归档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行政处罚事项列表,供公示人员参考与选择。
有相关权限的用户可自行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也可以EXCEL等格式导入至系统中
5.5.3.2 审核
经办人可以使用系统查阅待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予以公示,否则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并退回至上一步。系统自动记录审核意见信息
5.5.3.3 公示
对一些被监督单位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广东省卫计委门户网站上进行曝光,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等动态曝光信息。
5.5.4 公示变更管理
5.5.4.1 变更
有相关权限的经办人可对公示信息的当前状态进行变更。系统自动记录变更痕迹
5.5.4.2 变更审核
经办人可以使用系统查阅本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处罚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处罚决定日期、当前状态(正常、撤销、异议)等信息,提供批量审核功能,可以按日期、当前状态等条件进行查询分类,对一批资料进行审核。
5.5.5 接口
与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的广东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获取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将公示信息推送至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3 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示、登记时间及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4.1.公示时间:自2016年08月10日-2016年0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4.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3.登记截至时间:2016年0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4.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到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4.4.1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4.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登记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说明:1、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2、在本表后须附登记报名单位的相关材料。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一直由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和维保,系统在开发和维保期间大量使用了该公司的专有的底层开发平台对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或技术的深度开发和维保,为保障系统运行正常、保持各类数据的安全可靠和可持续性,确保工作的延续性,节约工作时间与成本,故本项目相关服务只能从唯一服务供应商处进行获取。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东智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生产力促进中心6、8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
联系人:颜见明 | 联系电话:8382850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龙海啸 | 联系电话:020-62791635 |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83188500 |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